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,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:
(一)中选人情况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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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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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选金额(含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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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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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泰沃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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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2200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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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否决参选情况
无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0日
公示期间,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,可向比选人提出。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:
1.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;
2.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邮箱或现场提交方式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,具体要求如下:
(1)异事事项应真实、具体;
(2)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;
(3)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,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,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;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,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姓名、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;
(4)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,且应配合查证;
(5)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;
(6)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。
3.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,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;
4.比选人/比选代机构认为异设材料不明确、不充分,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。
5.异议人提出的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,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:
(1)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;
(2)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、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。
6.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,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。
联系人:刘波
电话:18663711922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786号南楼C区5楼
电子邮件:[email protected]
比选人: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
比选代理机构: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3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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